投递文章 | 投稿指南 把 西安网吧在线 加入收藏夹 | 设为首页    西安网吧在线 网站联盟:
做最好的网吧门户站点!
搜索: 您的位置西安网吧在线IT新闻类国内互联网 → 文章内容

版权局:未经许可互联网不得转播奥运赛事

  作者:周玮 廖翊   来源:北京日报   更新时间:2008-7-10 13:45:12   【 】  评论:0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7日表示,我国将对未经许可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严厉查处,并将此列为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重点。

据悉,“爆米花”等部分以视频节目为主的网站因未经授权通过网络非法转播奥运火炬传递视频节目,国家版权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这是我国首次制止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

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由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通知所称“转播”,指通过互联网或移动平台同步或不同步地传输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

通知明确,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赛事及相关活动在我国内地和澳门特区的新媒体(互联网和移动平台)转播权已由国际奥委会独家授予中国中央电视台,未经中央电视台授权许可,其他任何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等新媒体均不得擅自转播。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可通过取得中央电视台网络传播中心授权的形式,合法使用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视音频节目信号。

Tags: 版权 赛事  
责任编辑:Cn029.Com
  •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用户名:新注册)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评论总数:0条,平均得分:0[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返回顶部